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近几年,公路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公路建设使交通更为便利,从而又使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但同时,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也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那工程质量事故又是怎么分类的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以及它的分极标准。
  
  一、什么是公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二、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标准
  
  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它一般是根据该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来确定等级标准的。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公路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可以使经济受到巨大的损失,同时还有可能会发生人员的伤亡。可见,工程施工时,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视是十分必要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是哪些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是哪些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一、一宗劳务派遣纠纷引发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简介: 2004年2月17日,张某与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同日被派遣至美国B中国公司驻北京办事处。2009年2月15日,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张某再续签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一、芜湖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一、芜湖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芜湖工伤鉴定机构是当地的社保局。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一、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即使是学徒,在理发店也是从事经营性的活动,未满十六周岁都算童工。 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承包经营的企业发生工伤该怎么处理
      承包经营是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在坚持企业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所有者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促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1988年2月27日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补偿吗?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根据实践经验表明,在刑事案件中,为嫌疑人、被告人聘请专业律师提供辩护的,这还是很有必要的。但聘请律师肯定会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那么通常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


·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
      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公司没买保险辞退员工补偿是需要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补偿的费用。并且没有买保险的话,还需要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一般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 1、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前辞职吗?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前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前辞职吗? 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一、在暑假餐厅招童工违法吗?
      一、在暑假餐厅招童工违法吗? 餐厅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