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一、为什么要进行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 ?
  
  
  从大集体成立的那天起,大集体职工与正式工之间就没有真正的平等过。目前,大集体企业存在很多困难。 大集体职工生活困难。很多职工生活难以为继,因为没钱治病,很多职工小病拖成大病,因病致贫现象愈来愈突出。据统计,下岗职工中患有肿瘤、脑血栓、心脏病等大病患者占职工总数的6%以上。在生活的重压下,厂办大集体下岗职工离婚率上升,精神类疾病人数增加。年龄偏大、身体不好,缺乏技能使下岗职工生活困境一直难以得到扭转。下岗职工中绝大多数是“4050”(指女40岁、男50岁,下同)大龄人员,技能低,体力差,上有老,下有小,许多家庭又都是夫妻双下岗。虽然内蒙古森工集团多方采取临时性救助措施,但有限救助金,对于厂办大集体这一庞大困难群体,仍显杯水车薪。 大集体企业经营困难。
  
  
  作为特殊的企业附庸群体,厂办大集体当前面临着诸多难题,主要如下: ?
  
  
  1、是产权关系不清,经营机制不活,属于典型的“二全民”企业。
  
  
  2、是资产质量较差,科技开发能力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市场竞争力下降。有些债务负担沉重。
  
  3、是企业经营管理粗放,自主经营能力不强。
  
  4、是企业离岗职工人员多,生活保障问题突出,再就业压力较大。在这些厂办集体企业中,离岗职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67.9%。
  
  5、是企业原料不足,国家实施天保工程二期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木材产量减少至119.6万m3,是天保工程一期的一半,致使大集体企业原料供应紧张,产能下降。
  
  6、是由于厂办集体企业大多由主办厂投资建立,并非标准意义的集体企业,因此,在改制中存在着一个集体企业和主办厂之间资产和债权债务的界定、分割问题。
  
  二、在岗人员劳动关系处理方式 ?
  
  
  1、解除原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大集体企业关闭或破产的,员工劳动关系按此方式办;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按此方式办;经协商同意也可把经济补偿金转为股份。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公有制全部退出的,按此方式办,经协商同意也可把经济补偿金转为股份。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的,也可按此方式办;或变更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明确处理原劳动关系,签订新劳动合同 与主办国有企业有10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可与主办国企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在大集体工作且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国有企业员工,由国企安置或签订劳动合同。
  
  3、实行内部退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或30年以上工龄人员,可发给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内部退养,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4、解除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对接近内退条件且再就业有困难人员,可解除劳动合同,签订社会缴费协议,由企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替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的原因及员工的安置问题处理方式,从中我们能看出大集体确实存在不少的问题急需进行企业转型,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国企的发展和自主企业的发展。不过,在我们的企业进行改制的同事,还是要注重创新,明确任务和目标,不能进行盲目的改制。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说起童工,可能大部分人都与未成年工区分不开,其实对于童工主要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则是16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童工,禁止用人单位雇佣,那要是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一、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


·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的话,则允许单位录用。我国规定的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话,那此时就要对其做出处罚。现实中,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


·工伤出院后如果要得到补偿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出院后如果要得到补偿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1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认定部门:人社局。 时间规定:单位申请: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


·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在为他人打工的过程中,自己的利益多多少少会受到一定的侵害,而此时该如何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就需要通过书面劳动合同了。到底这个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要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


·工伤认定申请60天没结果是为什么
      在我国,工伤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在诉讼之前最起码您应该把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准备好,比如说像工伤认定书、鉴定书这些。而且工伤鉴定也是先要做过工伤认定以后才可以的。所以工伤认定是第一步,一般您提交申请60天之内就会有结果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申请60天没结果是为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在我国工伤认定有什么赔偿标准
      在我国工伤认定有什么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认定用工主体标准是什么 ...


·一、工地受伤无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地受伤无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可以认定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公司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