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问题是国家关心的重点问题,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要符合国家的规定。但是不同的工程所需要的质量等级是不一样的,不能一刀切的要求所有的工程都打到同一个质量标准,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制度,将不同的情况分开处理。
  
  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二、工程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
  
  1、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建成,由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工种的配合施工。所以,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因此,为便于控制、检查和鉴定每个施工工序和工种的质量,需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分部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来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在鉴定的基础上,再与合同要求相对照,以决定能否验收。因此,分项工程质量是鉴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也是能否验收的基础。
  
  (1)分项工程
  
  通常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建筑工程的大多数工序项目是单一工种作业,如瓦工的砌砖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但有的工序项目并不限于一个工种,如钢木组合屋架制作工程是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
  
  (2)分部工程
  
  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他们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楼屋(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他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也可按楼层(段)划分。对一些小型项目,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1)分项工程
  
  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同时也规定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如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分部的分项工程,从用途来分,碳素钢管有供应冷水、热水、暖气、煤气等;又可分为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从种类分,管道安装有碳素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陶土管道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 不论按哪种方法划分分项工程,都要有利于检验与鉴定能够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以免影响分部工程的鉴定效果。
  
  (2)分部工程
  
  按工程用途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和电梯安装工程等四个分部工程。另外,由于单位工程可分为室内和室外,所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分为室内与室外。 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这是严格划分分项工程的目的,为的是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而正确评判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决定是否达到工程合同要求,能否验收等。
  
  不同的工程都可以在上面找到相对应的质量要求,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能够达到更好的质量标准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如果确有难度的话,只要达到该种类的最低质量标准即可算是合格的工程,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省的经济发展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人们可以享受到各种现代建筑带来的便利。但建筑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就会引起人们财产损失和对人身的损害,而福建省的工程质量纠纷也并不少见。那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在试用期可以提早辞职吗?
      在试用期可以提早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


·职工主动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职工主动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办理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
      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注意此时的时效规定,当然不同主体规定的时效不一样。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那么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


·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合同违约拒绝执行时有什么责任 找专长律
      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合同违约拒绝执行时有什么责任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在完成一单建筑工程时,建筑公司需与相关建筑工程劳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假设有一方发现违约情况,该如何追究责任呢?将...


·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处理?1、如果是在本市转移,需要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由原单位做减员;(1)个人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到当地劳动部门即可;(2)新单位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做增员处理。2、如果是异地转移,按下列程序办理...


·法律规定被辞退员工都有补偿金吗?
      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一个工程的质量不能全由施工单位来评判,是必须由专业的质量鉴定人员来进行鉴定,合格之后才可以的。而我国的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也已经被分为了几个种类,那么,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具体有哪些呢?想要知道的话,就赶紧随我们一起阅读以下整理的有关资料吧! 一、资...


·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定是什么?
       众所周知,一般工程都需要有质保金为其担保,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同时也为了工程所可能引发的经济纠纷等提供了保证。当工程完成时,质保金则需退还。那么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辞退不赔偿的条件有哪几种
      辞退不赔偿的条件是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