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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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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出卖时出卖方所需准备的各种证件都有其特定的证明内容。由于不同的地区有各自的房产管理条例,各个省市的规定可能会有细微的不同,大致总结了所需的证件供您了解,以便您办理卖房手续。
  一、身份证明
  
  1、身份证
  出卖方身份证证明出卖方个人信息,该信息需要与下面的各种证件上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证明其具有处分权力。
  2、户口本、结婚证
  夫妻处置共有房产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一套,若卖方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则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套。
  3、死亡证明
  若卖方配偶已经去世,则还需要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一份,以证明卖方有权单独处置该房产。
  二、买卖合法证明
  
  1、房产证
  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非房屋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且该房屋必须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若是保障性住房、集资房等限制产权、不能上市交易的非商品房,则不可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具体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地产。
  2、完税证明
  对于卖房者应缴纳的税费有:(1)交易费:3元/平方米;(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免除);(3)增值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4)印花税:房款的0.05%;(5)教育附加费、城建费
  3、已购公房确认表
  如省直房改房还需已购公房确认表原件两份和附表一。注:房改房过户时需要配偶一起出面签字;若配偶已经去世但使用了其工龄,如果是在房改之后则需要先做继承公证再交易过户;如在房改之前,则应提交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省直房改房还需填写《已购公房确认表》两份并由单位和省直房改办盖章确认,并提交房改原始票据原件。
  4、公证书
  双方为了确保该房屋买卖合法有效,最好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取得公证书。以上则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卖房方需要准备的各种证件,由于不同地区的规定不同,卖房者可以到当地房管局询问具体的材料、证件、程序,合法完成房屋的买卖程序。要是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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