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 房子的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适龄男女,有选择是否结婚的自由,在结婚前,欲结婚的双方一般会购买婚房,为了避免离婚时对房产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我国婚姻法针对房产的分配问题做出了规定,你是否知道新婚姻法 房子的规定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 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 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协 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 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规定。
  
  对于结婚前一方租赁,结婚后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一方父母赠与且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是属于夫妻一方的私有财产;对于婚前只付了首付,但是婚后共同还款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比较难以认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正是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种特殊性,所以,有的学者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房屋的期货买卖合同(注:范成山:《建立期房抵押制度势在必行》,《经济与法》1995年第5期。)。我们认为,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


·银行二手房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银行二手房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 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 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后,把申请材料提交给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花费...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在涉及到房产的事务上面,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协议书,这样能够保障自身利益,同时日后要是发生纠纷的,也不至于无据可依。那么要是进行房屋的租赁,这个租房合同该如何写呢?我们提供相应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我国法律对预售商品房进行了规制。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申请颁发预售许可证明。那此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合法...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毕竟此时房屋的面积关系着房屋总价的数额,而房屋建筑面积则关系着自己日后可以实际使用到的面积问题。那到底现实中该如何对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对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建筑面积的测算...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商品房的买卖程序进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房验房等等。具体来讲,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呢?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因此购房者要谨防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陷阱,避免遭受损失。那么,购房者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陷阱?本文将...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手续都是由开发商办理的,作为购房人,只需准备好委托书、商品房购买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委托开发商办理即可。办理过预登记手续后,就说明房产局对所要交易的房屋的合...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人和房屋的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不太了解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不太注意,导致合同出现瑕疵。进而给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那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我们都知道买房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户籍地。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在户籍地才能够买房的。但是随着外来人员不断涌入大城市,所以很多人都想在大城市买房。下面我们就以外地人在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要求来了解一下。外地人在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要求具体是什么富阳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