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起诉离婚房产300万怎么收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夫妻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配有异议而引起的诉讼占了很高比例。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房产也包括其中。但由于房产较为特殊,它涉及到由谁出资购买,是否还有贷款未还清等因素,所以房产的分割更容易引发纠纷。而民事诉讼是要收取诉讼费的,那上海起诉离婚房产300万怎么收费?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上海起诉离婚房产300万怎么收费?
  
  离婚如果涉及财产,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二、起诉离婚的手续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我国的民事诉讼涉及到财产的,只要超过一万元就会开始按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诉讼费。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费会先由提起诉讼的一方缴纳,不过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后,这笔诉讼费用一般会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一、婚后房产加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一、婚后房产加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新婚姻法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一、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


·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房屋中介机构帮助出租人顺利的出租房屋,同时也会帮助承租人租到自己满意的房屋。可以说中介在中间起的作用是比较大的,于是出租人或承租人一方或双方就应当支付其一定的中介费。那么一般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


·父母是否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有时候父母买房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子女名下,若此时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父母是以监护人的身份来帮子女购房的。但日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变化,可能需要出售该房产。那此时父母是否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是否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


·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
      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


·买新房一般首付多少钱?
      买房一般首付百分之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


·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什么?
      离婚时凡是需要分割房产的,应分情况讨论。若是需要补偿其中一方钱款,则需要进行离婚房产评估流程,出具评估报告。以此确定房屋价格和补偿款数额。房屋属于价值变化财产,不能够按房屋购买时价格直接计算,法院也不一定允许进行拍卖。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规定,以下是法规和评估具体方法: 一、房产...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该怎么办?
      在结婚后,若由于某些缘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此时双方一般会就房产等共同财产的分配产生分歧,此时,一方可能会要求对房产进行评估,若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怎么办?根据现行法的规定,房产评估需要遵照怎样的流程? 一、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般,如果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