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起诉离婚房产300万怎么收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夫妻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配有异议而引起的诉讼占了很高比例。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房产也包括其中。但由于房产较为特殊,它涉及到由谁出资购买,是否还有贷款未还清等因素,所以房产的分割更容易引发纠纷。而民事诉讼是要收取诉讼费的,那上海起诉离婚房产300万怎么收费?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上海起诉离婚房产300万怎么收费?
  
  离婚如果涉及财产,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二、起诉离婚的手续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我国的民事诉讼涉及到财产的,只要超过一万元就会开始按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诉讼费。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费会先由提起诉讼的一方缴纳,不过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后,这笔诉讼费用一般会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房屋买卖违约赔付的标准是什么?
      有网友反映,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会遭遇房屋买卖不成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违约赔付的标准是什么?又是怎样进行赔付的呢?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法律对房屋买卖违约赔付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不可以是由原告提出,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


·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
      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仔细审查想要购买的房子,选择信誉好的中介,必要时请律师陪同签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人来信咨询问上海二手房买卖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上海二手房买卖的...


·未行房申请婚姻无效
      未行房申请婚姻无效,我国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应当是,重婚的婚姻,有亲属关系的婚姻,婚前婚姻不宜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由于以上原因,未行房的应当属于无效婚姻,申请无效婚姻,应当递交申请书,法院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无效。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


·生活当中像买房这种重大支出,自然不能像逛菜市场一样随随便便就
      生活当中像买房这种重大支出,自然不能像逛菜市场一样随随便便就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买房子的时候注意的事项是非常多的,如果一不小心遇到一些黑心开发商,这对于买房的公民来说是损失非常大的。所以在决定买房之前,尤其是第一次购买商品房的公民,一定要提前了解一下在我国买房子一般看哪些方面?...


·农村房屋拆迁,需要农民补差价买安置房,是否合理?
      一、农村房屋拆迁,需要农民补差价买安置房,是否合理?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不需要补差价,除非原来的拆迁房面积大于现在分的安置房面积,那么需要拆迁方补给差价。  二、拆迁补偿金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房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产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产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产时只转让房产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


·婚后男方全额出钱买房女方能分到的。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男方全额出钱买房女方能分到的。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但有婚前财产公证能证明购房款是出自婚前储蓄或借贷的款项除外,离婚后没出钱的另外一方就不能分得房屋。通常情况下,婚后购房,无论写的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一方的父母指明赠予其中一方的,即为个人财...


·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的税种有哪些?
      在房价上涨猛烈的当下,购房者更多倾向于购置二手房,二手房相比新房来说,性价比相对较高,并且有较大的降价和回旋的余地,二手房入住比较方便,大都拎包入住,但是购置二手房还需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下面给您介绍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种。 【卖方需缴纳的税种】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针对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比较常见的税费,我国公民都是比较清楚和了解的。但是,针对遗产税这一税收问题,相信很多公民都没有听说过。遗产税您在影视剧当中或者一些西方国家可能会听说过,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是,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