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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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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一直掌握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虽然是由国家进行控股,但也需要保持企业文化的多样性,故而目前国有企业融资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你是否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现状是怎样的呢?
  
  一、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
  
  国有集团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离不开融资支持,通过多种金融工具和方法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和成本,加强融资管理政策、资本结构、融资方式、融资监控、融资效果和还款计划的管理。
  
  二、国有集团企业的融资管理现状
  
  (一)制定融资政策与决策制度
  
  国有集团企业以资本投入、运营、收益、考评、责任为主线,需建立清晰的融资管理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从制度上实现资产与融资管理的统一。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集团融资战略、融资政策;确定融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以及母子公司高层融资管理人员;对重大融资活动作出决策,处置非常规性财务事项。
  
  2、公司融资管理部门负责为董事会融资战略、政策、管理制度、重大投资等事宜提供决策支持,规划公司最佳的资本结构与来源渠道。
  
  3.子公司融资部门执行集团的融资战略、融资政策和融资制度,将子公司自身的融资活动纳入集团的融资体化范畴。
  
  4、为了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良好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团应结合行业特点,对资金筹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严格管理。
  
  (二)规划资本结构
  
  对于集团,在资本结构的安排上,需要从自身的资本结构风险性、成本性以及效率性进行考虑。在成本节约、风险得当、约束较强、弹性适度等方面是否具有良好特质;在数量及其结构、期限、成本及其结构等方面是否有协调效应等;考察资本结构与投资结构是否具有足够的应变能力。此外,还须关注有关问题:
  
  1、母公司现有的资本结构是否能够保持对子公司及其他重要成员企业的控制能力,是否具有足够的资本优势,以充分发挥资本杠杆效应;
  
  2、母公司为了从整体上规划最佳的资本结构,并集中财务资源突出核心主业,需要考虑是否有必要通过上市、重组、剥离等实现资本结构的优化和改善。
  
  3、子公司的资本结构是否具有良好的成本性、安全性及效率性,且不会对母公司的资本结构产生不良的反映;
  
  4、母公司须将未来计划期内融资的总规模、来源性质、期限结构、时间进度等通过预算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对必需的融资成本、风险以及质量特征实现加以规范。
  
  (三)选择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
  
  融资渠道是企业融入资本的通道,如资本市场、银行、保险、券商、信托等各种金融机构。融资方式是企业融入资本所采用的具體形式,如银行借款方式、股票、债券等。集团企业可以分为:
  
  1、间接融资:间接融资是指以货币为主要的金融工具。通过银行体系吸收社会存款,再对企业贷款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以银行为中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场所,主要包括短期、中期、长期银行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
  
  2、直接融资:集团及其下属成员企业通过外部资本市场的融资称为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方式下,集团及下属各成员企业都可以通过金融中间人,以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的方式从资本市场直接融入资本。
  
  (四)监控融资过程
  
  对于融资事项,集团应该做好融资安排:
  
  1、审查子公司等成员企业的融资项目是否业已纳入融资的预算范畴,融资的规模、结构、期限以及具体的进度安排等是否符合预算规定;
  
  2、在融资过程中,融资执行主体必须将融资的具体情况,向集团专门机构与相关人员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集团都应安排专门的机构与充足的专业人员随时掌握融资的进度、到位情况及可能发生的问题;
  
  4、资金一旦到位,必须及时交由用资单位投入既定项目,并按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所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向集团汇报,成员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融资用途;
  
  5、对于未纳入预算的例外或新追增融资项目,用资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提交支持性理由和可行性报告,呈报集团审批。在未得到批复之前,任何子公司或成员企业不得自主融资或投资。
  
  (五)融资效果评价
  
  集团对于融资效果的评价主要内容:1.融资的总规模、负债比例、融资结构是否符合融资预算的要求;2.融资进度是否按照融资预算的时间安排进行的;3.融资期限结构是否符合预算要求,是否会对未来的投资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4.融资成本是否符合经济原则,成本确定的依据是什么,这一成本是否有助于融资效率的提高,是否发生了相对的浪费,可以降低的幅度多大;5.融资来源有哪些附加性条款,这些约束条款是否会对集团总部未来的融资或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或可能会带来哪些隐含的成本或潜在的风险损失;6.在融资过程中,执行的主体是否严格遵循了相关的法定程序,筹措到位的资金是否由用资单位及时投入了既定投资项目等。
  
  (六)还款计划安排
  
  还款计划安排的落实主体是用资单位,各用资单位必须严格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要求,确定各阶段的本息到期额度,并通过合理安排现金流入量,保障本金与利息的如期偿付。如果营业现金流入量不足以满足营业活动、纳税以及偿付到期债务本息对现金流出需要的话,可以考虑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转让部分短期投资的方式以弥补,如果还有资金缺口,可以向集团申请增加新的融资额度,或直接向集团提出融资帮助。
  
  集团对于成员企业提出的增加融资申请,应考虑集团整体的财务安全和其必要性,再决定是否批准。依据集团战略发展、投资政策以及融资政策要求,做好全集团融资安排的协调管理。在满足集团投资需要的同时,协助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做好还款的计划和安排,保障好集团整体的资金工作安全与运转效率。
  
  任何一个需要发展的企业,都会选择进行融资,为了规范融资行为,会进行融资管理。就以上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现状来看,在融资之前,需要做出适当的决策,且需要选择融资的方式以及渠道,在融资之后,需要进行监控,在发现融资问题后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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