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一栋建筑物的修建,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去完成,对建筑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会被批准投入使用,所以这就要求对工程质量的管理非常严格,那么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呢,由我们收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
  
  一、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项目负责人接到工程后要尽快熟悉工程的情况,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或督促房开、指挥部、公建单位业主委托其燃气工程项目予设计单位设计。要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完成期限、价格和质量的具体要求以及交付的份数,突出设计质量重要性。
  
  1、工程部应积极收集获取工程建设相关信息和资料,分析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时委托项目设计,明确设计内容、期限、质量等要求,签订设计合同。
  
  2、工程部应督促设计单位按期、保质地提交设计图纸。
  
  3、工程部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图纸进行必要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并督促修改。
  
  二、建设准备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工程部负责人首先要根据工程的具体规模和要求,采用发包或招投标方式方式优选施工单位,并签定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工期、造价和质量要求,并应签定文明、安全施工协议书作为附件。施工合同签定后,一般工程由工程部内部监理,重要的、限额以上的工程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程须委托特检中心监检。
  
  2、各类市政管道、场站燃气工程和户内庭院,工程部应组织施工图设计会审。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拿到施工图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施工图的会审或协助房开做好会审工作;对一些规模大或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确定后,工程部应组织设计单位向安装单位作施工图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后应签发会议纪要。中小型公建单位燃气工程及部分对接工程可应组织施工图内部会审。
  
  3、项目安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马上着手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图纸内部会审和现场核对、图纸的内部交底、的编写、工程、准备施工机具等;材料为甲供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图及会审纪要填报设备材料申购单,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经理室批准后送交部落实采购工作。
  
  4、进场施工前安装单位应向工程部提交开工报审表及有针对性的报审表等材料。工程部在接到安装单位的开工申请后,应立即组织工程项目负责人审查报审表及开工条件,如不符合开工条件,工程部审查后应立即书面指示安装单位如何补充和完善,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同时工程部要组织项目负责人编制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进入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时,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等对一般环节施工的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关键工序、重要和实行旁站监督,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违章作业等及时发给安装单位整改通知书或必要时同时开具罚款通知单并备案,发现严重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时可下达停工令直至取消工程承包资格。
  
  2、停工令下达以后,工程部应督促安装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全过程实行监督,整改完毕后安装单位应书面报告工程部要求验收、复工,工程部在验收合格后签发复工令,复工令须备案。
  
  3、安装单位在完成每一项、关键工序及重要(如管材、管件的检验;管沟、示踪线和覆土的检验;除锈、防腐的检验;吹扫、试压和气密性的检验等)。经自检合格后,填写报工程部检验。安装单位必须在上述每项工作开始前24小时通知工程项目负责人,在自检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检验并现场签单认可,不得事后补签。凡因安装单位原因引起的质量不合格以及未经项目负责人检验而擅自掩蔽的工程一律作返工处理或剥离检验,不计工程量,并由安装单位负责赔偿责任。工程部接到报验单后应一周内予以复检,不合格则书面指示整改,合格则在报验单上签署合格意见。
  
  4、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重视对安装单位的施工作业准备状态的控制,经常性的检查人员、机具、作业环境和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5、施工过程中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的工程变更进行监控,安装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设计状态的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工程部,项目负责人根据变更申请,经与设计部门研究后,共同签批《工程变更单》,并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图(设计状态改变、修改)。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也应通过工程部下达到安装单位。
  
  四、竣工交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内部竣工预验收,同时整理好竣工文件资料(含竣工图电子文档光盘)。以上两项工作完成后,应向工程部提出书面的竣工验收申请。
  
  2、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安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组织设计、安装和工程接收单位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书面指示整改;同时要对安装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书面要求其补充和调整。
  
  3、现场检查合格和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后,工程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相关程序,验收后应签发竣工验收单(或纪要),如有不完善的地方,须明确完成整改的时限。整改完成后,安装单位填写《整改工作报验单》报工程部,工程组织人员复查。工程部还需协助房开组织的专项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相关接收部门要积极配合。
  
  
  通常需要在四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在设计阶段就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严格化,同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尽快熟悉,然后计划如何开展建设工程,最后再竣工交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符合验收标准的允许投入使用。
  
  


·辞退员工的协议应该怎么写
      辞退员工的协议应该怎么写?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


·员工影响公司生产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员工影响公司生产被拖欠工资怎么办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风险影响: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职工享受什么待遇?
      一、女职工怀孕职工享受什么待遇?1、单位无权以不当理由辞退女职工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4条明文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企业不得以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在试用期或任何其他时期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三期’内违纪的除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


·劳动争议仲裁中怎样举证
      劳动争议仲裁中怎样举证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怎样举证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中怎样举证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


·合同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一、工程逾期竣工的违约金上限怎么规定的(一)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还有约定违约金之分,而《合同法》中所约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一下的特征:(1)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双方预先进行确定的;(2)违约金是违约后的一种补救的措施;(3)违约金的...


·审计超付工程款如何处理
      应积极退回多付的工程款;如果现金已经被其他情况专用,就应该再增加一些工程;上述都不能解决就得做出可行的还款计划,早日偿还。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收入都是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包括
      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收入都是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等。那么在劳动者与单位约定竞业限制后获得的补偿金,是否也需要缴纳个税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您竞业限制补偿金需缴纳个税吗。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需缴纳个税吗 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应依据《国家税务...


·劳动合同签不满一年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不满一年辞退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


·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年龄规定为未满18周岁,而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的话,这其中又具体区分为了未成年工和童工。其中,我国只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却禁止单位使用童工。而这二者之间的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年龄,那您知道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开始工作的时侯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如果遇到劳动合同违约的情况,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地介绍这些知识。 一、关于违约金 1、违约金设定的范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