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超出时效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这都必须要在规定是时效内提出申请,如果不小心超过了规定时效的,则就会对认定造成不利的影响。那通常申请工伤认定超出时效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超出时效该怎么办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若您所受的伤害是因为您所在单位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的,那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您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那该责任亦由单位承担。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法律中对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做出的时效规定与职工个人提出认定的时效规定不一样,但不管是哪一方申请工伤认定超出时效,此时都是不会再受理认定的。自然这样的结果对受伤职工来讲是很不利的,因此要是在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职工个人一定要及时提出认定才行。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通常待遇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工伤伤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因公死亡肯定是属于最严重的工伤事故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国有关部门肯定是要根据情况对用人单位各方面的用工安全进行检查的。此外,工伤伤亡赔偿标准和其他的伤残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既然工伤死亡是改变不了的事实,那其家属也一定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伤亡赔偿的。 工伤伤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


·工伤轻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工伤轻伤保险待遇(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当劳动关系到期的时候,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就必须要和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书应该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书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续签书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年__月_...


·员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员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


·暑假工工作待遇最低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每当放暑假的时候都能够看到许多发传单或者在网吧中当网管的学生,这类人我们称之为暑假工。打暑假工在我们社会中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但是暑假工工作待遇有最低标准吗?这个恐怕许多人都不知道,我们通过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各位打暑假工的同学有所帮助。 一、暑假工: 1、“暑假...


·国庆加班几天3倍工资怎么算
      今年国庆法定加班3倍工资发3天。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日重合1天。10月1日到3日为法定休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得以调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理解为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此时法律方面不允许公司随心所欲的解除,必须要符合了规定条件才行。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


·厂里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如何赔
      厂里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如何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


·广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与劳务关系区分?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是是企业生存发展之道,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劳动关系的崩裂会导致社会矛盾的聚集爆发。当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态势,要想处理好劳动争议,首先我们要知道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那么,广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与劳务关系区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