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就会严重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甚至给使用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那么,目前我国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标准。
  
  一、门窗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1、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中门窗工程的相关内容。
  
  2、门窗工程创精品应特别重视观感质量和功能要求,做到:
  
  (1)门窗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划痕、碰伤,门风缝一致,启闭灵活;
  
  (2)配件与与框扇表面结合平整,无污染及擦痕,同一楼层同类门窗标高一致,同一楼层锁与拉手的标高一致,螺钉拧紧卧平,螺丝帽一字、十字方向基本一致;
  
  (3)填缝及压条严密平直,密封条转角处45°连接;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填嵌饱满、密实;密封胶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缝;
  
  (4)建筑外门窗的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简称“三性”)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完成的建筑外门窗,抽取部分样本进行喷淋试验。
  
  (5)高层住宅金属门窗避雷连接的数量、位置、测试数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验收记录。
  
  (6)蒙板式木门扇无肋骨痕;薄皮无起鼓、翘边、脱胶;框扇的每一个角的榫眼结合应牢固;合页开槽方正,开槽深度、开槽长宽应与合页相互吻合;木质防火门还应保证防火条平服,表面无污染;
  
  (7)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8)材料及成品有足够的刚度、固定牢固。
  
  3、木门窗中使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限量值规定木门窗中使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的相关规定。见表。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限量类别限量(mg/m3)E1≤0.12 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分类限量表类别限量(mg/100g,干材料)E1≤9.0E2>9.0,≤30.0 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分类限量类别限量(mg/L)类别限量(mg/L)E1≤1.5E2>1.5,≤5.0
  
  二、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要求
  
  1、铝合金门窗的品质、类型、规格、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铝合金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铝合金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4、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接;
  
  5、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嵌缝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6、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 N。
  
  7、铝合金窗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门窗的质量标准要求根据门窗工程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施工单位以及验收单位都需要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上述规范的规定,否则就要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非常的多样,您对于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也越来越想要了解,那么对于建筑工程合同您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碎玉工程承揽合同您还是比较陌生的,那么接下来大忌一起来了解一下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建筑工...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 一、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1)劳动是公民的权利 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主要体现在: ①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 ②有权依法选择...


·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多久以后做?
      大部分人应该都知道,在我国发生工伤后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后在进行相关的工伤等级鉴定,即工伤鉴定,以确定相关赔偿标准。可是,很多人不知道两者间的间隔时间。那么,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多久以后做?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


·派遣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的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随后便有了劳务派遣制度。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单位的数量更是大幅增加,但其中有很多不规范的单位和不规范的行为,因此,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制。那么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我们为...


·辞退员工如何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辞退员工如何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进行解除的时候,我们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进行解除的时候,我们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和条件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解除。那么,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五种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情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有劳动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主要是: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一、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治疗; 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3、申请工伤认定; 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二、工伤事...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订管理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合同文本的起草内容; 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合同中的条款具体详细、协调一致; 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合同的缔约或签字仪式。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 1、当事人名...


·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遭遇工伤后,可以通过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通常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书。里面会写清工伤过程、工伤等级及认定时间等。如果职工对其不服,还可以提出重新认定,通常向上级部门提出。那么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申请重新作出工伤...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一、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现在很多公司迫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必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做法是签订一份为期三个月左右的试用合同,而非真正的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不被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