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反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其他股东如何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违反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其他股东如何处理?
  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更改为认缴制,创立公司时无需实际缴纳资金,主要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即可。公司中有多个股东,出资应遵守公司法法规和公司内部约定章程。部分股东违反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其他股东怎么办?可将违约股东告上法庭,以下是法规解读和处理方法:
  一、法规和解读
  
  第二十八条 股东的出资义务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解读:本条 是对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和出资违约的规定。
  
  出资的履行就是股东将用于出资的财产交付与公司或向公司履行其他给付义务。由不同出资的特点决定,其履行出资的方式也不同。货币出资的履行方式最为简单,只需货币的实际交付即可,即将应出资的货币存入设立中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实物等非货币出资的履行方式则较为复杂,其中不仅需要实物或无形财产的实际交付中,更需要相应的权属变更。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个是关于股东出资违约的规定。
  
  例:我国刑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其他股东如何处理违约股东
  
  (一)限制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自益权作出合理限制。则该股东仅能行使与其实际出资比例对等的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
  
  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司可以作减资处理
  
  公司对此可以作减资处理,未出资到位的股东按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计算其应缴纳的出资,则应缴纳的出资金额相应减少。
  
  注意:公司减资须履行相应的程序。
  
  1、召开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表决通过,若公司章程对此通过比例无特殊规定的,则按照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减资决议作出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报纸上公告。
  
  3、公司内部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5、修改公司章程并变更工商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五)解除股东资格
  
  该处理方式仅适用于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经公司催告要求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催告返还,仍未缴纳或返还,经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 或者第十四条 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股东必须遵守和履行,应将钱款存入公司账户或办转移手续。违约未缴纳的,除要及时缴纳,还要负违约责任。虚假出资和抽逃的可能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其他股东遇到此情况应对其作出限制或撤销其作为股东的资格,进行减资或内部转让,走法律程序追究责任,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哪里查询
      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哪里查询1.在企业所在的工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2.看企业章程3.看企业银行流水。如果公司是实行实缴制的(包括27类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


·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怎么判?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随之同步发展就是很多公司企业,而公司企业的发展状况对国家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公司企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对于公司企业的管理十分严格,来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维护市场的稳定秩序,那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怎么判?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有什么特别的?
      我们国家现在的公司非常的多,您也都知道公司有国有公司和私有的公司之分。对于私有的公司也有很多是属于个人的公司的。我们也都知道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两种,那么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有什么特别的呢? 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备案条件 1、具有一家投资类/基金类公司 2、AMAC资格证(1名法人、2名高管) 3、具有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4、高管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基本流程 1、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


·厦门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在设立之后,一旦设立请求被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就会被赋予公司法人的身份,但是在公司存续期间,并非会永久性的公司法人的身份是不会发生改变的,在变更之前,必须按照厦门公司法人变更流程的规定,向公司的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请求。 一、厦门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1、拟合...


·公司注册基本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基本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基本户的流程包括提交开户申请、填写印签卡及银行审核编发账号等。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


·公司法副董事长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副董事长的规定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核心人物是这个公司的董事长,任何企业在创办时都需要一个主要负责人来进行指导和决策,也就是说公司的成败发展直接取决于董事长的抉择,好的法律中有对于公司副董事长的规定以及董事长的规定,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那公司法副董事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


·归属股东利润和归属母公司利润纠纷如何起诉
      归属股东利润和归属母公司利润纠纷如何起诉?1、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对人民法院裁定不...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
      对于经常在从事一些公司方面的圆圆,或者是有亲戚在做这方面的事情的人来说,融资并不是非常陌生的,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他要想持续的进行运行,并且扩大发展,那么融资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很多人想了解。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一、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1、融资原因 (本内容写明融资主体、融资事由,如×××企业为承建×××项目用于×××款项特申请融资) 2、融资额度及期限 (本内容写明需要融资的额度、期望融资的期限) 3、融资抵押物 (本内容要详细写明用于本次融资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