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应该怎么制定
  
  公司的发展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员工。并且一个优秀的企业,肯定自身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员工的管理既符合情理有切实的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其实都是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应该怎么制定?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应该怎么制定?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紧紧地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要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二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三条:服从领导,积极热清,相互信赖,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努力学习,精通业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好点子,认认真真把各项工作做到高水平。
  
  第四条:行为规范,得体大方,文明礼貌,说话有礼节,行为有分寸,做一个有修养、有素质的好员工。
  
  第五条:同领导和客人在一起,要领导在前,客人在先,尊敬领导,尊重客人,处处要为领导和客人提供方便,礼貌待人,彬彬彬有礼。
  
  第六条:来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不该打听的不要打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工资、福利待遇制度
  
  一、工资待遇:
  
  1、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注:由于公司定单原因,给予保底工资。
  
  2、设计人员实行保底工资 提成工资制度。
  
  3、管理人员实行基础工资 提成奖金制度。
  
  4、勤杂人员实行基础工资 奖金制度。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员工中餐和晚餐,每日标准8元(员工每月餐费扣120元/人)。
  
  2、免费提供员工集体宿舍(自租房者自理),水电供应(每人每月水电缴费20元)。
  
  3、加班超过23时,免费提供宵夜。
  
  4、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清明
  
  5、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探亲假7天,4000公里以上可享受10天,公司可报销单程火车票。
  
  6、已婚女员工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可享受产假,规定产假期发放生活补助每月800元。
  
  7、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婚假、丧假7天。(直系亲属)
  
  8、交通补助,业务人员因公对外联系业务,市内交通费每次往返10元。
  
  9、通信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通信费每月补助150元。(指定人员)
  
  10差旅费: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地办事,交通以汽车、火车为主,出差补助每天30元,住宿费标准每天80元。
  
  11、误餐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每餐补助15元。
  
  三、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
  
  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50元/次。(两人同罚)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请假:
  
  (1)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
  
  (3)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
  
  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
  
  (1)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
  
  (2)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
  
  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
  
  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我们在上文为您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可以看出,一般来说,针对员工的管理制度,除了一些规章制度以外,还需要适当的标注清楚对员工的一些福利待遇和奖罚制度。在操作的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处理,毕竟不能太死板,最主要还是要保障员工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非法集资员工如何定罪?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的人都怀着一夜暴富或者是高回报的一些观念,因此在找工作或者创业的过程中,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变成传销或者诈骗的帮凶。非法集资员工如果参与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的,会被没收所有的所得还会被判处刑事的处罚。如果只是参与其中,不作为主要经营人员,其中的损失也是无法追...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如果想合法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就需要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如果想合法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就需要和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对双方都可以达到很好的维权作用,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能更好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才有利于劳动部门仲裁,但是如果只工作半天存不存在劳动关系呢?这就需要看存在劳动关系的主要情形...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既对劳动合同订立进行了规定,也对劳动合同解除给出了具体操作办法。在一些情形下,劳动合同解除会涉及到经济补偿的情况,那么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让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变相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2023辞退非工伤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辞退非工伤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规程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规程是什么? 住宅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家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场所。所以,很多人对住宅的要求会相对于其他建筑的要求较高。因此,很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住宅房屋建筑时,严格要求施工团队能够按国家制定住宅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避免出现工程质量的问题。那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工资的多少比例?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工资的多少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


·一、公司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去哪签?
      一、公司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去哪签? 就在本公司签订就算是合法的,但签订之后用人单位一定要到社保局进行备案,这样才能更具有法律的效益。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一、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的不是必须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在劳动纠纷当中,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会提出这样的主张,那就是与相关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对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进行反驳的话,那么劳动者就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然在实践当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责任法律也是有一定的分配的,那么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