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办理商标的转让时,经常会出现许多的经济纠纷,这就涉及到经济法的内容,那么对于经济法中商标转让合同纠纷的分类和处理的标准我们应该要有一个了解,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经济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受让人就商标权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被许可人就商标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合同、排他使用许可合同、普通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商标代理人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一)在商标权转让合同中,纠纷主要表现为
  
  1.发生在转让人一方的违约
  
  (1)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向受让人交付有关该注册商标的证件资料;
  
  (2)所转让的商标权,由于超过有效期限未申请续展,被国家商标局依法注销等各种原因而归于无效;
  
  (3)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
  
  (4)转让人在转让该注册商标之前已与第三人订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未经被许可人同意,!将该注册商标擅自转让;
  
  (5)未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
  
  2.发生在受让人一方的违约
  
  (1)受让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即《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2)受让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包括数额、币种、期限、地点、方式等)向转让人支付该注册商标转让价款;
  
  (3)受让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所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4)受让人未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
  
  (二)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纠纷主要表现为
  
  1.发生在许可人一方的违约
  
  (1)许可人未经被许可人同意,将该注册商标擅自转让给合同外第三人;
  
  (2)许可人对于该注册商标期限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注册;
  
  (3)许可人在该注册商标期限尚未届满时申请注销该商标,自动放弃该商标专用权;
  
  (4)许可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进行质量监督;
  
  (5)许可人未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机关和国家商标局办理备案手续。
  
  2.发生在被许可人一方的违约
  
  (1)被许可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即《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2)被许可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使用该注册商标。使用范围包括使用的期限,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种类,使用该注册商标所生产的商品的销售范围等;
  
  (3)被许可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数额、币种、期限、地点或方式)向许可;人支付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使用费;
  
  (4)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拒绝许可人对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被许可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在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6)被许可人未按商标法的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商标局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商标法》等法律的规定,商标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争议,其解决方式可以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这三种解决商标合同纠纷的方式各有其特点,所以,合同当事人在选择适用什么方式解决纠纷之前,必须先要明确这三种方式各自的要求、程序和法律效力。
  
  商标合同纠纷要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合同当事人必须在商标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在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可以分为民间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三种,分别在当事人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前、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过程中或合同纠纷由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生。狭义的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仅指民间调解。民间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仲裁调解达成的协议或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在依法制作法律文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协议内容。
  
  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没有法定舶程序,但商标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则必须严格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属于在程序上的不合法。
  
  商标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后作出的裁决,一裁终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商标合同纠纷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实行二审终审。生效的民事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强制当事人履行裁判的内容。
  
  商标作为一种商品也是可以转让的,但商标转让合同纠纷又被区分为不同的类别,而不同的纠纷类别的处理标准也不一样,调解的方式也不一样,我们应该要对纠纷处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确保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对于商标35被抢注怎么办
       一、在我国对于商标35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准对该商标的争议、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类似、高价转让回来等方式来补救。一般来说提争议胜诉的可能性较小,我国施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二、商标 商标(t...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是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形式,等同于是给专利申请者在申请专利登记的这件事情上提高了审核的效率,也是国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大体现之一,现在国家有很多地方的专利总局都有电子申请的这项业务。但是,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成了...


·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
      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 委托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 一、申请著作权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除需要按下列第(二)和第(三)项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明以外,还应当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 3、作品登记表; 4、作品...


·商标无效宣告中利害关系人认定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对以相对理由提起异议、无效宣告案件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要求。其中,在先权利人指包括商标权在内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在先权利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指上述在先权利的利益相关者。下列主体可认定为在先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在先商标...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有几种,怎样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有几种,怎样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形式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当事人要想成为商标权人的,则首先就要取得商标权。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取得形式都有哪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按照商标是否由取得商标权的人创设,可将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


·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
      取得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使...


·法律规定商标侵权向谁提出?
      法律规定商标侵权向谁提出?(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我国保护注册商标,当然注册商标也是可以由商标的所有权人交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当然,许可给他人使用的时候必然会签订一个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合同很多人对于这个合同不太清楚,他们想知道。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当中并不包括经营权,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有: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参见“地理标志”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


·作品共有著作权使用规定有哪些?
      共有著作权使用有哪些规定?在共有著作权关系中,任何一个或一部分权利主体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人权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时,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额使用。每一个共有人行使其权利份额内的权利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