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对于土地征收,必然会触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肯定是不会少了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以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请往下阅读了解。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我省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两类。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根据农用地一致性和差异性,将每个市、县(区)划分为若干个征地区域,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得出综合收益值。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再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倍数,最终形成征地补偿标准金额。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的50%。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根据土地一致性和差异性,划分若干个征地区片,依据土地区位、类别、产值、农用地等级、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测算出每个区片的征地综合补偿金额。因此,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同点在于,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确定年产值后再分地类乘以不同倍数,形成征地补偿标准的最终金额;区片综合地价,是不分地类直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金额。一、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对象、原则和依据(一)调整对象。本次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对象为2012年省政府公布实施的各市、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二)调整原则。新旧衔接原则,适度提高原则,综合平衡原则,同地同价原则,公开听证原则。(三)调整依据。本次调整依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调整中使用的农作物年产量、价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础数据均来源于安徽统计年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等数据来源于省人社厅。二、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内容(一)征地补偿标准区域划定情况。将全省所有市、县(区)划分84个测算单元,划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片)共237个,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223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14个。(二)调整后标准水平。本次调整后全省农用地平均标准每亩39108元(系按农用地补偿标准及区域面积加权平均),与省政府2012年以皖政〔2012〕67号文公布实施的平均标准每亩33760元相比提高了15.84%。新的补偿平均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提高幅度适中,有利于新旧标准的相衔接,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市、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南、北地区差异进一步缩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切实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对比周边省和中部省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差异幅度更趋合理。三、关于新补偿标准施行时间及新老补偿标准的衔接问题为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衔接,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全面、准确地宣传制订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原则、幅度等有关内容,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确保平稳过渡。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同,也就使补偿标准产生差别。另外,加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每一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也会随着变化。因此,在实际中,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的个人权益,我们应当了解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继承法》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


·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国家很多地方都在征地,自然也有了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是每个人关注的重点,按用途来划分补偿,水田、菜地、鱼池,按标准的六至十倍...


·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
      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一)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


·征地拆迁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措施有哪些? 一、成立组织 局指挥部和标段指挥部设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标段指挥部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标段副指挥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施工技术处、计划财务处、物资设备处等有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专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与地方政府,地方支铁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
      年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
      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开始,期限是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1997年开始,期限是30年,以此推算第三轮土地承包应该在2027年开始,那么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呢?新一轮的土地确权怎么理解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相关内容。一、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呢?第二轮土地承包年限还有13...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一些单位或个人将属于政府的土地出让给别人,然后对方需要给土地出让金的。我们也知道生活中土地的用途有个人住房、建设用地等等。那么土地使用金的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金是...


·绵竹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绵竹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建设许多公共设施都会涉及到征收土地,其中就包括了建设高速公路。由于建设高速公路所需要征收的土地较多,因此它的征地补偿标准则关系到许多被征地人员的切身利益。各个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不同,导致了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绵竹2017年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的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当中,您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能会存在集资购买。集资购买的房屋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因为集资买房是属于多方共同出资的一个房屋,所以对于房屋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在进行划分的时候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集资房买卖...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天园街道、五山街道、员村街道、车陂街道、沙河街道、石牌街道、兴华街道、沙东街道、林和街道、棠下街道、猎德街道、冼村街道、天河南街道、元岗街道、黄村街道、龙洞街道、长兴街道、凤凰街道、前进街道、珠吉街...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土地政策一直都是十分热门的话题。近日,国家针对土地问题又做出了新的调整,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对您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十分有益的。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揭晓答案。 一、土地政策 (一)概念 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政治和经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