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发展是一个公司长期以来努力的成果,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要想长期的生存下去就要通过不断的革新,在我国的公司法中一有详细的规定来保障正常的市场秩序,通常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有着严格的要求,那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定资本制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里对资本总额进行明确的规定。法定资本制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将股份一次性由发起人或者股东全部认足。股份认足后,各个股东应该按照发行时的规定缴足股款。可以一次性缴足,也可以分期缴足,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例与时限。公司成立后要增加股本的要根据法定程序来增资。
  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采用变革的法定资本制,允许公司资本分期缴付,首次出资不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资本的20%,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5年内缴足。但是,我国《公司法》首次承认的有限公司中的一人公司,以及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仍然贯彻了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制度。
  
  经2013年年末的《公司法》,我国废止了法定资本制下的最低资本标准和实缴要求,但又保留了特殊公司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最低标准和实缴要求,这种资本制度为中国特有的资本制度。
  
  二、公司法法定最低资本
  
  《公司法》: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的相关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2014年2月18日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2014年2月18日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限制。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2014年2月18日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4、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5、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6、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7、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8、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9、2014年2月18日 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
  公司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就需要不断的创新和融资来扩大自己的规模,是自己更加具有竞争力,在我国的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的方方面面,来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自己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近几年,在我国还没有对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这一词明确的理解,所以人们对于合伙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通俗地理解为代表合伙企业行使法人权利,那么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就是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企业也有法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一、并购的概念 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通过并购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整合,降低成本,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市场份额,提升...


·分公司的人员和谁签合同?
       一、分公司的人员和谁签合同? 分公司的人员和进行业务来往的相关公司或者是自然人签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


·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数个责任,造成直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顺序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第一顺序的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在能够防止或减...


·一,口头放弃继承企业股权可以吗?
      一,口头放弃继承企业股权可以吗我们知道,继承权,是一项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权利的放弃,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放弃。口头声明放弃继承权的,本人承认的,有法律效力。第四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视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视有什么区别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对外不能代表公司。而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人代表由公司章程决定。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签订合同是只能签法人代表...


·股东协议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协议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协议违约金的规定是当股东没有按照约定按时的缴纳相关的出资额度的话,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具体的股东协议当中都有一些明确的说明,就会按照约定来进行遵守,毕竟出资是股东所应当履行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怎么规定的?
      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怎么规定的?公司法是对公司成立运行中遇到的问题的规定,使其合理化。很多人对回购请求权不是很了解,不太清楚其中代表着什么以及如何利用这种权利。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是如何定义规定的。借此来了解一下经济法律的一些规定,更加有法律意识。 一、股东回购请...


·股东会可以决议哪些事项
      股东会可以决议哪些事项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吗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吗?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


·私营企业该怎么进行管理
      私营企业该怎么进行管理 一、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 私营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