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融资是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都能够听到的一个名词,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所了解的融资都是表面上的,是不知道融资的具体的内容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小微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有:
  (一)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能作为贷款质押物。(二)自然人担保 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应享受的利益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一切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但若借钱方逾期偿还贷款,银行将会追究担保人的担保义务!(三)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一切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四)综合授信 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能循环使用。(五)信用担保贷款 目前在全国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六)买房贷款 若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能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能根据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
  二、改制评估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改制后收回所带来的收益的界定与账务处理
  在政府颁布的文件中对改制企业在改制评估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改制后如何管理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企业改制前发生的3年以上应收账款,在改制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确已形成呆坏账的,也可按规定进行核销。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实行账销债留,新企业继续保留追索权,收回的资金仍为原资产所有者所有。为调动新企业索债积极性,原产权持有人可按一定比例将实际收回资金奖励新企业。上述规定明确表明,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由新企业继续保留追索权但收回的资金仍为原资产所有者所有。 但上述经济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上述文件涉及以下经济行为:(1)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2)改制企业在收回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3)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上交原资产所有者如何进行账务处理;(4)原产权持有人可按一定比例将实际收回资金奖励新企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现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回已作为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如果将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计入营业外收入显然与上述规定的精神不符,并且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上交原资产所有者及原产权持有人,可按一定比例将实际收回资金奖励新企业,在账务处理上也不能很好前后衔接。依笔者的理解,将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计入对原产权持有人的一项债务,其他相应的经济业务通过该负债进行核算更符合上述文件的精神,并具有操作性。首先我们想要说明的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就包括无形的资产担保的贷款、自然人的担保、典当进行融资的,以及用信用进行担保的融资。融资确实是一个经济上比较复杂的问题,还是不懂的可以咨询下律师。
  
  
  


·企业遇到拆迁 律师能做什么
      企业遇到拆迁 律师能做什么   (一)企业拆迁法律、政策解读   1. 提供企业拆迁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2. 提供企业拆迁政策、法律培训服务   3. 提供企业拆迁政策、法律定制服务   (二)企业拆迁损失及补偿计算与预估   4. 提供现场调查企业的财产损失服务...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一、股权转让征不征增值税 非证券化股权转让不征增值税。证券化的股权转让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二、不动产租赁企业合同未到期提前收回租赁的不动产,付给承租方的违约金,是否属于不征税范围?如果属于,应该如何开票?如果不属于,又应如何开票? 不动产租赁企业...


·公司法人单方面变更是否可以
      公司法人单方面变更是否可以其实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是不会随便进行更换的。因为更换公司法人需要有一个比较繁琐的流程和一系列的报批手续,工商局在对公司法人进行登记的时候,也需要审核相关的手续才可以进行变更,除了一些特定情况下,公司才会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人...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内容风险;内容风险是指合同的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的当然的、自始的归于无效。二是程序风险。程序风险指的是合同形式不齐全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隐藏着法律风险...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工程项目,拆迁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不仅需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还需要与相关拆迁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南京作为江苏的省会,其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是我们整理的资料,浦口企业拆迁适用此办法。 南...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3)上市公司...


·如何收购民营企业?
      如何收购民营企业? 企业收购,一般是指收购一家公司的控股权,例如30%—51%之间相对控股权或51%――100%绝对控股权,被收购企业保留法人资格。而通常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往往是转让一定的股份,股权受让方不一定取得控股地位,当股权受让方受让所得的股份足以使其掌握绝对控股权时,这就...


·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一、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公司不享有自身所有权,其所有者为股东,公司不能自卖。签订这样的合同属于主体不适格,根本无法履行相关变更手续。至于某公司将取得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但某公司在该次受让中不能真正获得拟...


·企业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这就形成了担保法中的本担保。 而反担保,是针对本担保而言的,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


·去哪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一、去哪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去税务局举报就可以,可以打电话举报也可以写举报信举报,提供相应的线索就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发现企业偷漏税的公民个人,可以采...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近年来,拆迁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政府拆迁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面对不法拆迁时,经和平手段无法解决的话,就要通过诉讼。 一、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