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相关法律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相关法律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大部分人都知道,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但除了涉及公司生死存亡或危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外,股东会、股东大会一般不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计划的制定和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等其他重大事务,而是交由董事会决定,那么,公司法相关法律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呢?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综上所述,在公司法相关法律中关于董事会的职权问题,主要包括负责召集股东会并进行报告,执行落实股东会各项重要决议,对经营和投资进行决策,制定各类计划、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办法,决定机构设置、高管人员的任用和报酬;同时,规定董事人数在三人至十三人之间确定,任期不超过三年。
  
  
  
  


·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国有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要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尤其对于新成立的企业而言,确保资金充足至关重要,这样才能为之后的生产经营提供不竭动力。相对于成熟期的企业而言,处于初创期的企业融资渠道往往比较单一,那么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说法。...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是什么?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是什么在收购公司审计流程中,审计内容包括以资产清查为核心的财务报表审计、资产主体结果审查等。具体审计的步骤及内容如下:①分析、比较过去几年的财务报表,核实利润的真实性,尤其是重点审计有无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②实地观察机器设备的数量、运转情况、报废...


·合伙企业合伙人数为多少
      合伙企业合伙人数为多少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申请领取失业金,只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失业保险机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失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一、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会被开除吗?
      一、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会被开除吗?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不一定会被开除,具体可以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对于上市公司的高管、或者是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人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因为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造成影响,酒驾、醉驾这样的行为会对社会在成不良影响。二、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免于起诉?1、...


·股东存入股金用途写吗?
      股东存入股金用途写吗?股东存入股金用途写的,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泄露公司机密属于什么行为
      泄露公司机密属于什么行为 一、泄露公司机密属于什么行为 泄漏公司机密罪肯定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泄露公司机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的,泄露公司机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最高法关于企业改制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企业改制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一直在发展,如今经济已经赶超很多国家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我们知道我国是市场经济并且竞争异常激烈,因此对于企业公司有着更高的要求,要通过融资、改制来不断的革新企业自身的体制,壮大自己的实力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那最高法关于企业改制的规定是什...


·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
      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 一、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 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


·企业融资基本流程,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融资基本流程,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融资是根据自己对未来创业设计的经营如何发展以及更好的运作,通过一定的方式和路径进行的资金筹集活动,我们也可以叫它为资本运营。融资对于新兴创业的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对于向社会迈出第一步的融资人应该知道企业融资基本流程和企业融资...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吗?
       一、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吗?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