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抚养孩子无疑是婚姻中夫妻双方需要共同面对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离婚时夫妻双方也面临着抚养费的给予与接受,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想要离婚却担心得不到应得的抚养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抚养费裁定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 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所以说,当人们不幸遭遇失败的婚姻时,任何一方都不用担心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的问题。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协商解决是最不伤和气的解决手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要求需要承担抚养费一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去咋办?
      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女方坚持离婚,经协商没有办法达成离婚协议的话,可以选择起诉离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择机开庭审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双方当事人根本利益,原则上双方都要出庭。那么,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去咋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如今开放的时代,人们离婚率提高,意味着离婚争抚养权的事件频频发生。从法律的角度上,起诉离婚争抚养权都要考虑抚养者的个人经济能力和生活习惯,以保护孩子为目的。若想取得抚养权,应当具备什么呢,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律师我们将为您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


·没有结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
      没有结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要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如何分割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
      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如何分割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生活中,夫妻难免会发生口角、产生矛盾,此时双方可以暂时的冷静一下,实在不行暂时的分居生活也是可以的。那么在夫妻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呢?这其实就是夫妻分居之后离婚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关于夫妻分居...


·法律上家装逾期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一,法律上家装逾期违约金一般多少钱装修合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相信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明白。换句话说,之前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多生的家庭为了给孩子落户,会缴纳一笔“超生费”,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会根据地区不同出现差异。今天,我们将和您分享关于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广东...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是我国法院处理案件时比较常见的,虽然没有民事案件普遍但是也是经常发生的,而且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会带来人身以及财产上的伤害,在生活中进行刑事案件的判决有时会由于某些原因的误导导致发生一些判决错误的案件,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影响,此时就需要进行国家赔偿,...


·以离婚为目的的遗弃行为是否违法?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很多,有感情破裂的,有一方出轨的,也有夫妻一方将另一方遗弃的。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遗弃家庭成员是其进行离婚判决的一个参考因素。而我国刑法中有遗弃罪这个罪名,那么以离婚为目的的遗弃行为是否违法?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吧。 一、以离婚为目的的遗...


·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离婚孩子如何共同抚养,抚养费怎么给?
      父母离婚孩子,如何共同抚养?父母具有对自己子女的抚养权,孩子没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法律中不仅规定父母具有对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如果父母对子女没有抚养能力的,则应该由孩子的祖父或者外祖父等具有抚养能力的抚养。那么离婚孩子如何共同抚养,抚养费怎么给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以供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