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人们到单位参加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写清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当然,在女员工处于怀孕阶段,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违约,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我们结合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大致了解。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实际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不得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通过上文,我们给您分析了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当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出现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要给职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参考职工的工资水平及工龄。如果职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比较长,工资收入也较高的话,赔偿金额会比较多。单位不给赔偿款,职工应该主动维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能辞退工伤职工吗
      用人单位能辞退工伤职工吗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觉得工伤职工不能给其创造效益,就会以各种理由将其辞退。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能辞退工伤职工吗?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但是职工发生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同样是工伤,但是您也知道,不同的人到最后用人单位给员工赔偿的费用都不一样,甚至会有着较大的差异。其实这也非常好理解的,因为本身轻微工伤和影响到劳动能力的工伤这不是一个级别的,因此很多人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工...


·算不算童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单位是不得招聘童工的,但是可以聘用未成年工,由于不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不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故而不知道2000年算不算童工,导致招聘了不少童工,需要注意的是,若企业单位招聘童工,经相关人士举报,一经核实,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


·工伤认定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国《工伤认定办法》中的规定,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提出申请,而要是劳动者提出申请的话则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但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也是可以延长的,那究竟工伤认定延长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延长的情形有哪...


·误工费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误工费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


·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并且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解决。这时候,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劳动关系终止的含义 劳动...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一、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


·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一、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一、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打架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下一步就是要和建设单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合同条款不清、签订程序不合规引发的纠纷非常多,为了避免产生纠纷,确保施工质量,双方都要十分重视合同的签订才是。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由...


·员工在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
      员工在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因疫情原因企业不可以裁员,涉及到被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 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着很多种类的合同,合同是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形成的书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白纸黑字记录在案,之后如果产生问题纠纷就很容易解决。所以写好一份疏而不漏的合同很重要,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