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以后需要支付抚养费一方如果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因为抚养自己的孩子是父母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不承担起自己的法定义务肯定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1、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2、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问题,在这一问题中,我们可能对相关的知识不是很清楚,所以说我们认为既然是法定义务的话,如果不履行的话,相关的法定权利人是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径的。
  
  
  


·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对于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光是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的还不够,此时需要同时就协商好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即人们熟知的离婚协议。但对于一些人来讲可能并不清楚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


·在一个家庭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孩子
      在一个家庭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孩子,现如今我国全面的开放二胎的政策,不少的家庭都是有两个小孩,现在的社会咱们都知道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离婚率是越来越高,那么在这离婚的大战中闹腾最厉害的也就是孩子的问题了,前段时间有朋友咨询离婚有2个男孩子怎么判的问题,那么咱们就说说抚养权那些...


·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规定抚养费给付的特殊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一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另一方就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且明确规定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年满十八周岁止。那如果子女十八岁后仍在求学,学费由谁承担,也就是说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


·法律中对结婚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中对男女申请结婚时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果申请结婚的男女中有一人不满足,那此时就无法顺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到底法律中对结婚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结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两个方面。 ...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国家赔偿主要有货币赔偿,还有相应的财产赔偿等赔偿方式。法院在受理的过程中,结合法律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作出决定赔偿、不予赔偿等国家赔偿决定书。同时并给予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对于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下面将介绍给您。 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


·一、男方凭什么跟女方谈抚养费增加?
      一、男方凭什么跟女方谈抚养费增加?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


·一、哈尔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诉讼时间是多久?
      一、哈尔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诉讼时间是多久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2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


·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一、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未离婚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已经离婚,且抚养权在对方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时抚的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的于子女成长原则进...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婚没离抚养权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确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虽未离婚但是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鉴于此,国家司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不知道婚没离抚养权如何确定,多以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