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宝宝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子女的抚养,其实不管父母之间具有怎样关系,在实际确定抚养权、抚养费的时候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即使对于非婚生子女,此时也是会按照婚生子女享受到一定的权利义务。那一般未婚宝宝抚养权归谁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未婚宝宝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在同居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上,非婚生子女也与婚生子女在父母离婚时的处理一致,先协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已满10周岁未成年人由谁抚养的问题。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 25 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该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当下男女未婚便同居生活中在一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剩下的子女也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不能因为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就影响到子女,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因而要是父母解除同居关系的话,也要同时对孩子抚养作出处理。关于未婚宝宝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就介绍到此,若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起诉离婚的手续和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
      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出现审理此案的法官、书记员等等与一方当事人有比较特殊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回避。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男女...


·双方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可以吗?
      双方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可以吗?如今离婚现象很普遍,离婚后夫妻双方肯定要面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每个父母都希望子女可以留在自己的身边,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还会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所以有的父母就希望能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这样就可以监护照看孩子。那么,双方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可以吗?...


·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民在确定自己满足国家赔偿的情形之后,可以在按照规定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根据规定,诉讼必须按照流程提出,否则将不会被受理。此时,公民将会重复提出诉讼请求,由现行法,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首...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


·法院2次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的?
      法院2次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


·刑事判决重婚民事还需要离婚吗?
      刑事判决重婚民事还需要离婚吗?刑事判决重婚的,民事上还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重婚,是指有...


·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标准 1、《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
      说到打官司,许多人第一时间就会想起律师。律师精通法律,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帮助当事人获取更多的利益,所以即使聘请律师需要收费,但仍然有许多人在诉讼时会找律师帮忙。在离婚案件中,律师也可以以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那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离婚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