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贷款买房注意事项: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3、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4、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5、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6、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二、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买房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经过以上手续,您就可以通过贷款得到新房子了。从投资角度说,贷款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然后再投资,这样资金使用灵活。由此可见,购房者买房选择贷款的方式也是不错的。具体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购房对于很多家庭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因此购房之前搞清楚呀应该注意的地方其实对购买房子也是很有帮助的,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
      现实生活中,有人迫于无奈,或者是急需资金,会到典当行把房屋典当,而此时典当房屋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那么,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房屋典当需要慎重,因为一旦没有钱赎回,房子就属于典当行了。那么,房屋典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典当的程序是怎样的 ...


·一、商品房可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一、商品房可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法律上是可以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


·租房纠纷要找哪个部门解决?
      租房纠纷要找哪个部门解决?可以找居委会,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法院起诉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那到底这个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要如何写才好呢?一般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房屋座落:_______...


·杭州买房子有什么新政策?
      杭州买房子有什么新政策? 杭州房管局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杭州市认房又认贷限购政策。通知明确规定了限购人群,限购范围,同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 一、限购人群 1. 自2017年3月29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


·离婚房产评估时间一般为多久
      虽然我们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当今的婚姻关系在离婚以后各种问题就会暴露出来。因为毕竟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人在离婚的时候还是非常现实的。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大多数人选择的分割方式会是将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以后按照价钱进行分割。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离...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很多地区面临着拆迁,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但是村民得到的补偿不合理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希望您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一、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1)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


·夫妻私下手写房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私下手写房产协议有效吗 一、夫妻私下手写房产协议有效吗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夫妻喜欢通过私自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财产的归属,那么这种手写的协议是否有效呢,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形式要件上,协议手写双方签字或者按手印,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利益都是合法...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一、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