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著作权转让是著作权人直接实现著作权利益的重要方式,实践中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而进行著作权转让价格又是多少呢?可能很多人对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
  登记1年内转让:900元/件登记3年内转让:1000元/件登记5年内转让:1100元/件登记10年内转让:1200元/件注:以上费用包含版权局收取的官费和查询费。
  二、著作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著作权的转让方式有如下几种:1、有偿与无偿: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著作权人也可以分地域转让自己的著作权。如其可以将北京地区和广东地区的转播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某广播电台和广东某广播电台。
  三、著作权转让的要求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上文中,我们为您带来了著作权转让价格的内容,其中在不同的年限内进行著作权转让的,具体的价格不同。而进行著作权转让具体可以分为有偿与无偿、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两种方式。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率多少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率多少 一、商标权质押 商标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


·商标无效后能不能重新注册
      商标无效后能不能重新注册 一、商标无效后能不能重新注册 不能,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故,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的时间是受到保护的,其他人注册是不能通过的,也就是说: 1、过期后6个月的宽限期。 2、原商...


·计算机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计算机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


·撤回商标无效申请的理由?
      撤回商标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哪些 一、撤回商标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哪些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百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度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有什么义务?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有什么义务? 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 2、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方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3、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专利权人变更是知识产权活动过程中的一种重要行为。在专利权人变更过程中,由于所需材料专业性强,办理程序复杂,给很多当事人造成困难。下面,我们就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这个问题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 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是...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怎么写?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怎么写?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本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


·商标注册人恶意抢注商标该怎样维权
       商标注册人恶意抢注商标该怎样维权 其实,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


·商标是否侵权要怎样判断
      商标是否侵权要怎样判断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