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拖欠员工薪水会坐牢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拖欠员工薪水会坐牢吗
  
  按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完成工作,公司要履行支付薪水的义务,一旦公司拖欠员工薪水,属于劳动纠纷,员工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不过,如果公司拖欠薪水情况较为严重,那么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坐牢。
  
  实际中,公司拖欠薪水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找公司协商;
  
  2、找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3、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找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去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公司拖欠薪水并具备以下情况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公司有能力支付薪水但以各种理由拒绝
  
  比如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的薪水,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的薪水。
  
  2、公拖欠薪水数额较大
  
  法律上并未明确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不过实践中,是以拖欠薪水5000到10000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比如劳动监察大队已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劳动仲裁的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法院判决的送达《民事判决书》等,经决定、判决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薪水,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义务的。
  
  最后,公司拖欠薪水,其实一般很难构成犯罪,所以就不需要坐牢。不过,如果拖欠数额较大,涉及的员工也较多的,情况较为复杂,难以确定仲裁代表、诉讼代表人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的劳动合同还是以固定劳动合同为主,那么,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就存在合同到期的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规定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


·发生工伤
      发生工伤,这是一个不好的结果,对于职工的家庭来说,可能会因为此失去一个劳动力,所以国家在针对这样的情形之下,规定了工伤的赔偿标准,一般标准国家会统一制定,但是各个地区之间又存在一些差异。那么关于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属于工亡,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根据当地的上年度...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如何扣发工资,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计划经济时期,国企曾经有扣一罚一的做法,扣一天工资,另行处罚一天工资。劳动制度改革之后,一些用人单位加大了对旷工的处罚力度,就有了旷一扣三。目前,司法实践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可能劳动者把那个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怎么解决劳动关系问题?需要劳动者收集其他的证明材料。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


·解除劳动合同要到什么手续
       我们都知道,在入职之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会正式成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如果我们因为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打算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进行操作呢?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要到什么手续,现在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


·1、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含义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二、劳动仲裁管...


·十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新内容是什么?
      随着工作时间的安全问题是日益严重,工伤的状况也日益显现出来,对于工伤的赔偿也是各个劳动者的重视要点,为了防止受了工伤而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赔偿 ,十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实施方针如何?那么律师356来给我们解说一下: 一、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补偿金的。解决补偿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解决,二是诉讼解决。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知道,员工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在协商工资变更时还需要签订工资协商合同。那么,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 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