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一、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工作室不是法人,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不能签到法律服务合同。工作室需要申请办理工商执照。工作室的营业执照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个体户不能以营业执照上的名义与他人或者单位签订合同,必须以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因为个体户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基于双方的自愿,合同得以签订。在法律服务合同中,双方应对提供服务的内容、范围以及费用等事项作出具体的说明,法律服务的范围较广,而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各种法律风险,因此目前国内许多企业都会需要聘请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职责有哪些?
  
  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1)协助司法所、村 (居、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组织协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4)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5)协助司法所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6)接受司法所、村(居、社区)指派,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等其它工作。
  
  2、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室:
  
  (1)为村民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接受村民、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
  
  (3)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4)参与村 (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
  
  (5)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保护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人成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对外提供法律服务。这样的组织不属于法人,通常都是取得个体户营业执照。这样,其不可以对外签订服务合同,和当事人可以签订服务协议来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由于律师服务涉及事项重要,最好和律师事务所签合同。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
      合同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为保证各项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防止质量缺陷造成使用者的苦恼和不便,国家采取收合同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有效提高建设者的责任心以及工程的安全性。那么国家对于质保金的具体收取和返还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带您了解合同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是什么。一、关于合同工程质保金预留...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1、辞退员工补偿税前扣除标准以实际支付的补偿金为准。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2、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一、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员工正常离职后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


·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一、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1、找用人单位的老板; 2、找工会; 3、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克扣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


·劳动合同的固定工作时间是多久
      因为工作的需要,劳动者本人都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加班的这样一种情况,加班不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公司长期的要求员工加班却不给支付加班费的话,这就是违法的。其实除了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其他情况下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都应该给员工支付加班费。不过有不少人都不清楚,劳动合同的固定工作时...


·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一、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


·员工二次入职试用期有两次试用是否违法?
      员工二次入职试用期有两次试用是否违法?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这对双方互相了解、双向选择,具有积极意义。但为了防止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法律对试用期的设置有严格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我国是有相关是司法解释的,是需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我国是有相关是司法解释的,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判的。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面临着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那如果是前者,则劳动合同到期怎样续签了?您不要以为是一件相当容易的事。我们整理了有关这方面的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怎样续签 1、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续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