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签不签字有影响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签不签字有影响么?这个不用劳动者签字,单位盖章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来证明劳动者和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的,用来办理五险一金转移或者新单位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寄往非劳动者确认的地址,解除行为不成立。如果劳动者已经书面确认了联系地址,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私自向劳动者的其他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手续,如果在劳动者本人未签收的情况下,则邮寄的文件对劳动者不会发生效力,也就导致解除行为对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二、单位应该采取哪些方式送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如果员工不在公司,用人单位还可以派人根据员工确认的联系地址直接送达。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为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一人可以是工会或其他部门员工,送达员工并要求签收。如果员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请员工同住的成人直系亲属签收有效。鉴于直接送达不成(或直接送达困难)是进行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前提,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为了证明自己的“直接送达不成”,通常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会同工会人员一起送达通知。直接送达被拒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快递单上必须写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在快递寄出一段时间后,还需要到邮局去确认快递是否送达,邮局会给予正式的反馈,需要保留已送达或被拒收的证据。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综上所述,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单位可以直接派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这个证明只要内容正确有单位盖章即可,不用员工签字确认。员工拒收的,单位可以公告送达,在过了公告期后,视为送达成功,下面就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指什么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指什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工伤待遇不是由股东承继,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


·建筑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
      建筑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 一、建筑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 建筑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如下内容: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


·企业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
      企业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企业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中,一些受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受利益的驱使,虚假陈述甚至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以获取非分赔偿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工资证明、护理费用证明、误工休息证明、农村人口失地证明等证...


·超龄员工辞退是否补偿
      超龄员工辞退是否补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在企业服务十年,应该得到没有退休时间段的相应的补偿金。如果企业是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开除员工,只要有充足的证据,也不存在补偿金的概念...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一)定义及特征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反诉的提...


·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报酬
      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没有最快的办法,可以多策并举,以下方法供参: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县 (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 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


·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我们出行肯定会使用到的公共设施就是我们所行走的道路,尤其是那些允许车辆行驶的道路就更加要求质量否则就容易出现意外,而道路工程往往都是由国家的名义委托给某些专门建筑的公司建造的,下面一起来看看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一、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1、结构稳定性为防止路基结构在...


·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规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在普通老百姓家庭里,大多数情况下职工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职工工资就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职工一旦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收入下降、甚至失业,对整个家庭来说就是丧失了生存的基础,此时,工伤赔偿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决定工伤赔偿的是工伤鉴定的结论,那么,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规定的判定依据是...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除了在字面上有所不同之外,两者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有所不同,工伤鉴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而伤残鉴定的范围比较广泛,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那么两者之间又有哪些实质性的区别呢?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