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职工在哺乳期单位可以辞退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女职工在哺乳期单位可以辞退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综上,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原则上是不允许用人单位辞退。不过若是女职工有一些严重违纪犯罪行为的话,那单位也是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所以哺乳期内辞退女职工也是有可能的。二、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而且依据法律的规定,她们享受每天一个小时哺乳假的权利。用人单位若安排哺乳期内女员工出差,将直接导致她们与孩子的分离,而这种分离将导致女员工无法享受哺乳假,这与劳动法律是相冲突的。因此,若哺乳期内女员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单方面硬性安排女员工出差。但是,由于女员工三期的时间比较长,生理的特点可能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在这样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根据女员工的技能安排其从事新的工作。但是,从保护女员工的角度出发,不能降低原来的工资待遇。只能说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将其辞退的,但这并不代表绝对不能辞退哺乳期内的女职工,若是该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那单位也是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一般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童工,童工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那么相关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呢?虽然我国法律禁止单位雇佣童工,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顶风作案。那么雇佣童工怎么处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


·五险一金是每一个正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措施,办理
      五险一金是每一个正规公司都需要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措施,办理五险一金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流程才能够办理成功。对于五险一金有大部分人不太乐意缴纳,但有些人想交却不能交,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为什么上不了五险一金。 一、交纳五险一金的条件 1、你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即已经...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并不是每一个建筑公司都有资格申请的,需要满足相应的资质才可以总承包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那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 申办建...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众所周知,拖欠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的劳动者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讨要工资,但是他们对于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的问题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索要工资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的虽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对自身健康和家人影响毕竟很大,尤其是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所以为了解决工伤致残或死亡职工家人的抚养问题,工伤保险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偿规定,那么对于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工伤...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法律关系的重要文本协议。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在很多的民事纠纷中,劳动合同都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后,其实根据以下不同情形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


·在我国,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我国是禁止企业和个体工商
      在我国,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我国是禁止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的。可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一些小企业会招聘一些辍学的孩子,以降低企业成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经发现,要收到法律制裁。那么企业招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共同了解一番。 一、童工的年龄如何认定? 《未成...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结果是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监理方法有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理是一种重要的工程咨询服务,工程质量监理是一种有偿的服务活动。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工程质量监理方法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工程监理 工程监...


·劳动法加班工资另行约定吗
      劳动法加班工资另行约定吗?1.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加班工资基数将按照本人的正常工资来计算,即以月基本工资除以月平均工作小时数,得出小时工资标准,然后再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来计算。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和工作中意外事故难免会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严重者会让受害者直接死亡。在我国,罚跪中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