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哪些人不能做公司股东1、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2、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此类人员因继承成为公司股东的,其权利和义务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和履行。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4、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事职能的事业单位。5、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6、分公司。二、股东权利有哪些1、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3、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4、退股权。推股权有两种含义:(1)当公司招募说明书中出现不真实或隐瞒事实时,投资者拥有的退出投资的权利。(2)购买互惠基金投资者的权利。在收到成交确认后48小时内按认购额或低于认购额的市值撤回所有投资,基金销售和管理公司不得收取包括管理费、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5、知情权。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6、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新股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股东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权利证书而将新股优先认购权转让给他人行使,也就是说,在优先认购权生效之前卖出股票。当然,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不是绝对的,法律确立新股认购优先权是在比较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平衡和公司资本顺利扩张两种价值之后做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有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可以被合理排除的。事实上,在实际案例中,只要公司能让市场相信今后公司业绩会因为新股募集资金项目推动,增长高于股本扩张规模,增发新股一般都没有老股东优先认购权,尤其是定向增发。7、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要成为公司股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公司法》中就成为公司股东作出了一些限制。由此,才会出现隐名股东和挂名股东。而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说按照约定对公司足额出资,并且不能有抽逃出资或者瑕疵出资的情况。
  
  
  


·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一、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验证稽查对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程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但通过验证的条件并不苛刻,总的来讲,应注意做好以下方面: 1、要守法经营,不得出现涉嫌走私犯罪或走私行为,或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等问题; 2、要准确申报并及时缴纳进出口税款,...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总体规划也在不断加快中变化,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征地拆迁等问题,国家也因此会给我们一些补偿。那么有关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呢?很多企业和公司最关心的可能也就是有关能获得多少补偿的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详情介绍这些内容。 一...


·企业对于满足辞退辞退福利规定是怎么样的?
      企业对于满足辞退辞退福利规定是怎么样的?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二、确认1、确认的条...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会有担保行为发生,一般来说银行或者其他机构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借款方找第三方做担保,所谓的第三方就是一些担保公司,那么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1、设...


·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一、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更换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 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一、 设立一个投资企业 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


·营改增后分公司怎么签订合同?
      营改增后分公司怎么签订合同?营改增后分公司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必须依托总公司来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


·企业拆迁的时候天然气会赔偿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的时候天然气会赔偿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私人公司产假怎么处理
      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不管是外资、合资、还是个体经济组织等只要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应该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护女职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不合理待遇时,应该收集证据,然后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严格的来说,生活当中您将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等称之为公司的法人,这样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两种性质,可是在生活当中您经常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公司法人在公司当中就是属于高层管理者当中的一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国家出台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但公司法的规定毕竟无法涵盖所有内容,因此,最高院针对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了解释。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专业人士对公司法解释三解读,一起来看看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