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得相关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双方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在外借钱的情形,如果夫妻双方一旦面临离婚,那么在外借的钱也要夫妻双方来进行偿还,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的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但具体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种,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有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所负的债务都应该视为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例如,为日常生活中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等等所负的债务。
  第二种,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则为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三种,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双方约定财产归自己所有,且能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或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夫妻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为夫或妻的个人债务。
   二、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二)双方协商一致原则 ,相关比例自己确定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若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同权益不受侵害原则
  夫妻在财产关系上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共同债权是一种连带债权,这种合法的连带债权作为一种民事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
   (四)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原则
  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所做的相关回答。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仅对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婚姻期间所借的债务也要进行责任承担,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举证证明债务的权利,如果不能证明是单方债务,那么法院在判决上会根据双方各自的条件按比例承担共同债务。


·透支卡欠钱不还怎么办?
      透支卡欠钱不还怎么办?透支卡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和银行进行协商,银行方面可以通过互动的方式获得生效的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然后申请强制执行透支,信用卡存在着以下的后果:1、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信用卡不还款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贴息贷款
      其实贴息贷款在生活当中并不是特别的普及,因为我们普通人大多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肯定政府是不会补贴任何的利息的,所以也就导致大多数的人根本对于贴息贷款的概念可能都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因为本身贴息贷款就是用来鼓励相关项目的建设投资的,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了解一下在我...


·欠钱不还跑了在国外的怎么办
      首先要看国内是否能立案,然后看金额和影响是否够大,然后由国内相关机构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申请。另外,还要看是否该人逃到的国家是属于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如果不是则不在相应的管理范围内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银行贷款延期的规定是以下几类人员可以进行延时还款。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等。第二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医护工作人员、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部队官兵等。第三是疫区客群...


·其他人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其他人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吗?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


·兼职入职条款具体的都有哪些
      兼职入职条款具体的都有哪些 一、兼职入职条款 1、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


·物业费拖欠多久可以起诉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比如3月份的物业费应该在3月底之前付清,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还是不交物业费,就可以起诉了。但是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都不会差几个月就起诉的,会及时通知,如...


·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有什么注意事项
      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有什么注意事项 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1、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近年来,由于离婚率不断攀升,人们对于离婚时的债权债务分割问题十分关心,那么离婚时的债务怎么分割?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 夫妻离婚时,对于债务的承担也会像财产分割一...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一个企业,生产运营各方面都需要资金,所以企业融资,就是一个企业资金的筹集的行为和过程,是一种必备的行为。公司的正常生产需要,组织资金的供应等都是通过向公司的投资人或者债权人筹集资金的。那么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一、融资方式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