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防工程电气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人防工程电气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是我们在启动人防工程时的首要考虑问题,其次,由于人防工程的位置处于地下,因此,在人防工程的设施上,还不得不考虑电气的安装。那么,人防工程电气应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吧!
  
  
  一、底板的电气注意事项
  
  1、无桩基人防地下室底板钢筋未形成接地网及防护密闭门门框未接地,各种配电箱内电气接地未直接从接地网引入。 在无桩基人防地下室底板上下层周边钢筋每个角点须电焊,并沿工程宽度方向每5m焊一点,沿长度方向每10一20m焊一点,组成焊接钢筋网。在焊接钢筋网上的钢筋搭接处须电焊,若顶、底板为梁板结构,则主梁主筋(至少二根)与板的横向钢筋每5—8m电焊一点,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如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时,应另行加设接地装置。每扇防护密闭门门框角钢应用25×4扁铁与底板上层钢筋电焊,此上层钢筋至少有一点与焊接钢筋网电焊连接。各种配电箱内电气接地应用40×4扁铁直接从接地钢筋网引入。
  
  2、电气管线直接从人防区引人非人防区,或防护单元之间未做防护密闭措施。
  
  在底板中穿过临空墙、密闭墙和临战封堵处的电气管线,应引至墙体两侧,在墙体内安装密闭盒,两个密闭盒用镀锌钢管连接,钢管中间设密闭肋,密闭肋应用3—4mm钢板并和镀锌管双面满焊,当钢管直径小于32mm时,密闭盒可采用86型接线盒代替,钢管直径为32—50mm时,应用厚3mm钢板焊接成250×180×120mm密闭盒。两个密闭盒应相互错开以保证墙体厚度,密闭盒不能作为灯具、配电箱接线盒用。
  
  3、有防护密闭要求或暗敷在混凝土墙内的电气管线的材质采用薄壁管。
  
  埋设在混凝土内电气管线管材应用厚壁管,在密闭段区域内的管材应用镀锌钢管。
  
  二、墙板的电气注意事项
  
  1、在人防临空墙、密闭墙、楼板、临战封堵处穿越电缆桥架、母线槽。
  
  当电缆桥架穿过临空墙、密闭墙时,应在墙体中预埋套管,套管中间设密闭肋,应保证一根套管穿一根电缆,井在其套管处做好密闭措施。
  
  2、当人民防空工程作为人员掩蔽部时,未设置呼唤按钮,或各个出入口都设置、或未将呼唤按钮直接预埋在混凝土内。 呼唤按钮是供外部人员进入人防工事先与内部人员联络的手段,外部人员要进人人防,必须由防毒通道进入。在防护密闭门外按呼唤音响按钮,经内部值班人员允许后,值勤人员始能开门允许人员进入人防内,因此只要设置在战时排风口部防护密闭门外的墙体上,并将产品直接预埋在混凝土墙内。
  
  3、管线敷设未充分考虑防空地下室今后增加通信、报警等设施时的预埋备用管,以避免今后再在密闭墙、临空墙上凿孔,破坏墙体的防护和密闭性能。
  
  人民防空工程应在各个人员出入口和连接通道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上预埋3—5根管径为40一50mm的镀锌钢管作为备用管,并在中间设密闭肋,管中心距墙、顶、门框角钢的距离不小于l00mm,管口出结构墙70mm。
  
  4、从人防区引至非人防区的照明线路未在人防区内侧加装熔断器。
  
  为了防止非人防区照明线路在战时会引起短路,因此需在人防区内侧设置熔断器。
  
  5、防空地下室各种电气箱布置不符要求。
  
  为人防战时服务的配电箱、控制箱、照明箱均应设置在人防清洁内,不得设在非人防区或密闭通道、防毒通道等染毒区。如嵌墙壁暗装时,不得设在临空墙、密闭墙,外墙等处而降低墙体厚度,以免影响工事的防护能力和密闭性能,若必须设置在此类墙体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6、人防地下室各出人口未设置应急照明灯。
  
  平战结合工程应考虑人员进出的安全,特别是停电后出入口口部窄小又都有门槛,在人多情况下易发生事故,应在转角处、交叉口、出人口设置应急照明灯。
  
  7、当人防地下室作为人员掩蔽部时,未设置通风方式信装置,或设置不合理。
  
  防空地下室指挥人员要根据战时室外空气污染情况或上级部门指令,对工事内部的通风方式作出决定,为及时转换通风方式,需设置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包括控制箱、指示灯箱和呼唤按钮三个部分。指示灯箱应设置在进风机房和人员出入口连通口,最后一道密闭门内侧上方,指导人员出入。当人防工事不作为人员掩蔽部时,则不需设置通风方式信号装置。
  
  三、顶板的电气注意事项
  
  1、电气管线直接从人防区引入非人防区,或防护单元之间未做防护密闭措施。
  
  2、在顶板中穿过临空墙、密闭墙和临战封堵处的电气管线设置防护密闭措施的要求,与底板中的要求相同。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人防工程电气应注意事项”给您做的相关解析。人防工程电气注意事项主要集中在三个地方,地板、墙板和顶板。这三个地方的电气安装关系到人防工程的整个防护系统,因此在这三个地方上,我们要着重注意,不能掉以轻心。


·在我国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有哪些
      抹灰工程其实也就是平时您所说的粉刷工程,这在任何的建筑工程当中都能够见得到,平时自家修建房屋的时候肯定也有抹灰工程。抹灰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对质量上是有一定的验收要求的。所以,您也可以了解一下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自家修建房屋的时候,对抹灰工程也能够进行一个大概的验收。那么,在我国...


·一、劳动法关于工伤认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工伤认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装修工程承包方式都有哪些
      装修工程承包方式都有哪些? 家装不仅是个人风格的外在体现且与我们的居住体验直接挂钩,良好的家装可以使得我们的居住生活更为愉快,为此在进行家装时大多数的置业者会将此工程承包给有经验的家装公司。但是对于家装公司的承包方式很多置业者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装修工...


·没签合同工程结算纠纷该如何维权?
      没签合同工程结算纠纷该如何维权? 一、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出现这种情况,其根源在于双方没有签定书面合同。按照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允许承包人进场施工,属违法行为。因没有书面合同约定,对于工程的承包范围...


·南昌市工伤认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职工因公受伤,想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为工伤,然后爱在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受伤程度。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同,故而施行的法规也是不一样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南昌市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


·什么是施工企业融资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现在企业融资的范围以及比原来要多了,可以贷款,可以发行债券等等一系列的相关措施。但是比较尴尬的是这都是商业企业,对于建筑业来说就不是这样了。那么什么是施工企业融资的问题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接着往下看看吧。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途...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劳动仲裁中谁有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中谁有举证责任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方式,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并维权。不过,在劳动仲裁中谁有举证责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仲裁中谁有举证责任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验收程序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建筑工程一般在进行中都会不定期或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到工程结束后还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因为这一环完成后往往就会直接面向客户销售,如果质量不过关,销售肯定会不如意。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