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几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几种
  
  我国原有的法律规定了证据的种类为七种,但因为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案件可分为以下八个种类:
  
  一、物证
  
  (1) 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2) 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3) 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A、辨认;B、鉴定;C、侦查实验;D、将物证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对照分析。
  
  二、书证
  
  (1) 概念: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 与物证的主要区别:
  
  1、书证是借助于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来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反映的内容比较明确、清楚,能够反映人的思想;物证必须借助人的思维或仪器鉴定才能揭示与案件的关系。
  
  (3) 特点:
  
  1、具有直接证明性;
  
  2、具有稳定性;
  
  3、具有物理性;
  
  4、具有思想性。
  
  三、证人证言
  
  (1) 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2) 特点:
  
  A、 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
  
  B、 作陈述的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C、 容易受到证人的主观能力和案件客观条件的影响。
  
  (3)证人资格
  
  A、 了解案情;
  
  B、 能够正确表达意志;
  
  C、 能够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并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
  
  D、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四、 被害人陈述
  
  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六、 鉴定意见
  
  (1) 概念: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2) 特点:
  
  A、 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
  
  B、 仅限于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C、 是一种专家意见,客观性强。
  
  (3) 作用:
  
  A、 是揭示物品、痕迹证明价值的主要手段;
  
  B、 是解决专门问题的主要方法;
  
  C、 是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方法。
  
  七、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的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就其内容可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体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等。
  
  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八、 视听资料
  
  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阅读本文后,相信您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了大致的了解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共有八种,有的是主观性证据,有的是客观性证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证据种类增加了电子数据,这些证据综合起来,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留存证据的习惯,避免卷入诉讼的漩涡中。以上就是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几种,各自具有哪些特征的解答。
  
  


·受贿多少钱可以判刑?
      一、受贿多少钱可以判刑? 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 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应予立案: 1、人受贿数额5000元以上;(注:具体数额标准只要行人人受贿数额累计达5000元上应当立案侦查) 2、人受贿数额满5000元具有下列情...


·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醉驾的行为就越来越少了,
      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醉驾的行为就越来越少了,但仍然会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喝酒开车无伤大雅,而这些人中甚至包括了教师。教师醉驾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之外,有可能还会被开除公职,那教师醉驾被开除公职是否有法律依据?一起来看看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教师醉驾被开除公职是...


·法律规定共同犯罪会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共同犯罪会怎么处理? 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就行判决,主要是从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来进行量刑: 一、主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


·性骚扰是违法还是犯罪?
      性骚扰是违法还是犯罪?目前还没有对性骚扰问题进行立法,刑法上没有相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性骚扰不属于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性骚扰还是属于道德的范畴,但是,如果在公共场合进行性骚扰,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公安机关也可能介入,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两者还大有不同,那么,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概念 我国婚姻法明...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怎么判?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怎么判? 我国长期以来都是依法治国,生活中的种种问题以及纠纷都会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同时也对犯罪分子有着严厉的惩罚,传染病故意扩散将会严重影响他人的健康,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在我国法规中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那传染病毒种扩散罪怎么判?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然后以高利的方式转贷给他人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


·哪些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


·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往往也就是按照《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不过此时需要考虑到实际的数额和情节,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才行。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走私铝锭多少以上才判刑
      要看是否涉案金额是否达到判刑标准,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