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厂倒闭工资比例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厂倒闭工资比例是多少?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产业结构也在进行不断的调整,相应的就会有很多工厂倒闭,工厂倒闭后依旧需要对员工进行工资补偿。那么工厂倒闭工资比例这一问题就显得很重要了。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相关知识有所帮助。
  
  一、工厂倒闭工资比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注意事项
  
  《破产企业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通过上文的阐述,工厂倒闭工资比例这一问题的到了很好的解答。工厂倒闭后我们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确定自己应该得到的工资补偿比例,以确认自己的权益。如果工厂拒不支付工资补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农村户口工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给职员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公司遇到一些特特殊情形时,可以暂缓工资的发放时间,为了避免纠纷,职员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欠条格式范本的格式规定,书写工资欠条。 一、什么是欠条 欠条是欠款的凭证,...


·欠农民工工资不给怎么办
      一、欠农民工工资不给怎么办? ?1、要冷静理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2、要学会用法律维权。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


·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职工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利享受到各自待遇,并且,在国有企业内部,职工还有监督权,可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其中在董事会中增加职工董事的比例就是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具体表现。那么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总结的...


·不让上班不解除合同有工资吗
      这种情况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关于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缴纳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缴纳社保 一、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缴纳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


·公司运营不利倒闭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补偿
      公司运营不利倒闭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补偿 一、公司运营不利倒闭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


·加班工资可以按基本工资算吗?
      加班工资可以按基本工资算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


·一、在我国民工误工费如何进行计算?
      一、在我国民工误工费如何进行计算? 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误工费本人需要提供什么证...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


·工程欠款协议书范本?
      工程欠款协议书范本? 工程欠款协议书,顾名思义就是工程完工之后甲方无法支付工程费用而导致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之后约定还款日期、还款金额等具体项目之后签订的一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这份协议书具体该怎么书写呢?以下我们整理的一篇欠款协议书的范本,供参考。 一、范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