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受伤后,职工经过治疗后,应当尽快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结合本人工资确定赔偿标准。目前,工伤伤残等级分为十级,那么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一、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脊柱压缩性骨折,前缘减少1/2以上者,这个在8级左右,工伤需要先到劳动局去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依据等级、本人工资,年龄计算赔偿。二、八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所述,职工发生工伤后,要在一个月内通过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是负责工伤认定的。具体到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还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基本在八级和九级伤残之间。职工除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拿到一笔伤残补助金,并且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可以协商解决。但在广东省等个别省市,对户籍在其他省市的工伤职工的长期待遇...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


·恢复劳动关系后多久上班,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一般情况下我们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就属于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我们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后续出现自身权益侵害进行维护是非常麻烦的,企业违规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虽说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也是非常麻烦的,那遇到违规解除劳动关系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是怎样过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该这么办:1、积极主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供员工不愿意自己参加社会保险法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曾经与用人单位达成书面协议,同时用人单位已...


·刚满16岁算不算童工呢?
      刚满16岁算不算童工,这个问题可能是大多数人所不了解的,童工这个话题一直是一个社会关注的话题,社会一直在关注这童工儿童,他们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很多时候这种问题不是那么好解决,对于童工的详细定义,以及招收童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请听我给您分析。 一、十六岁算不算童工 此类童工是...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


·单位辞退员工哪些情况要补偿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道路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是什么?
      道路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是什么 道路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平整场地及辗压土方工程量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


·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建筑领域的比重占的比例不少,工人人数也在逐年增多,虽然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极力保障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但总有意外情况发生,例如不慎受伤,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工人在受伤之后首先要确定工伤的等级,以此来向用人单位谈判赔偿标准。那么工伤认定九级赔...


·工伤10级伤残怎么赔付
      10级伤残工伤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