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的借车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中,肇事人要为交通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借车的情形较为特殊,借车人承担责任也比较特殊,那交通事故中的借车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果借车人要赔偿的话,那交通事故中借车人要如何赔偿?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中的借车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1、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法院司法实践做判例。2、如果借车人为无证驾驶,又在事故中死亡的处理:借车出事故造成损害,出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更要承担责任。借车人自己造成损害,属于自己风险,是对自己安全的漠视,原则上应当自担风险,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车人为无证驾驶而出借,也有过错,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3、借车人有驾驶证,借车时有明确约定事故自负的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出租、出借)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 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基于信任关系,应当由出租人、承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更有利于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
  二、交通事故中借车人要如何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上文对“交通事故中借车人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及“交通事故中借车人要如何赔偿”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您现在对交通事故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有关交通事故的其他问题,如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问题时,向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
  
  
  


·一、宜昌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宜昌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坐火车吗
      可以,身份证过期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购买火车票:一、一般身份证过期在两月之内的,基本都可以正常买票,取票。二、如果不行的话,携带着自己的过期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去铁路公安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以正常购票进站。三、一般我们购票都是使用身份证,其实购票不一定非要身份证,实名票的...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
      一、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 赔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判决书是经过了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且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所以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间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众所周知,作为首都的北京在交通上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所以外地车进入北京有着非常严格的交通管控措施,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


·一、驾驶人员醉驾车辆车主锁定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车辆车主锁定吗? 驾驶人员醉驾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锁定车主并追究车主的相关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因出借等情形使机动车与其所有人分离,机动车借用人为使用人、实际控制人的形态也是常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当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是同一人时,...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一、交通事故人伤案索赔项目都?
      一、交通事故人伤案索赔项目都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证明、对方驾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病历、病案、诊断书、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护理费发票等。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一...


·企业公司法人交社保合适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每个人都必须缴纳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那么,企业公司法人交社保合适吗?企业法人也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对象,交社保是国家规定的,是合适的。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吗? 交强险过期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法律责任的,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