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宅基地是在农村对于住房的称呼,对于农村人来说,大部分都是不了解法律知识的,所以大多数人是没有听说过合同。且,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人会租赁农村房屋,故而在有人想租赁房屋时,屋主也不知道该如何拟定合同,所以我们给您提供了一篇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宅基地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宅基地及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产
  
  1、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的房产及空闲用地约4亩(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二章改扩建及租金
  
  1、为改善居住环境,甲方同意乙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
  
  2、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3、租金为
  
  第三章租赁期限
  
  1、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自本房产交付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3.1条约定的2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20年,仍沿用本合同内容。再次期满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不变再顺延10年合约。
  
  第四章水电费用
  
  1、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只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五章甲乙双方保证及责任
  
  1、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措施。
  
  2、甲方保证办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
  
  3、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
  
  4、甲乙双方须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事项,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出租房屋及院落进行翻建、改建或扩建的。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8、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9、乙方也可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合同提前终止
  
  1、在50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
  
  3、在本合同期内,若发生政府征地、拆迁、市政统一规划,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新建地上物的补偿归乙方,甲方还应将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1、若甲方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第三方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5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的30%的违约金。
  
  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附件均匀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一个完整的合同,包含的内容是非常广的,若不知道该如何拟定合同,可以事先到网上搜索合同范本。就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来说,在合同中需要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的房产价值、以及在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等。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农牧业在不断的进行快速发展,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村耕地是否够农民的种植,如果不够的情况下就会开荒种田,但是国家对于开荒种田是有很多的要求的,而像是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很多人就不得而知了,那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个人开荒土...


·黄冈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黄冈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产权交换式补偿和货币补偿。一类土地区片区片范围:赤壁街道办事处、东湖街道办事处、黄州科技经济开发区。补偿标准:耕地:43560元/亩;菜地:47916元/亩;果园:47916元/亩;茶园:47916元/亩;精养鱼池:47916元/亩;林地:3049...


·长沙市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长沙市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我国针对土地使用的管理办法,在全国各省市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况下,您如果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不小心将土地使用证件遗失了,不管补办流程有多么麻烦,都必须重新补办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对公民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长沙市土地...


·征地补偿新标准不公开怎么办?
      征地补偿新标准不公开怎么办?征地补偿文件不给看的话村民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申请人如果需要获取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可以按照照上述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该政府信息。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向信息公...


·省道绿化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省道绿化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由于之前人民过于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所以在经济发展起来之后,不少地方开始全面的进行绿化带的建设,对于绿化带的建设是有一定的规划的,所以难免会涉及到一些征地的问题,只要涉及到征地那么一定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那么省道绿化带征地补偿标...


·由于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使然,在进行宅基地买卖时经常会发生土地纠
      由于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使然,在进行宅基地买卖时经常会发生土地纠纷或者买卖纠纷,所以在私下和解无效的时候就要打官司了。那么,北京宅基地买卖纠纷律师在法律立案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下面就由我们整理相关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资料。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宅基地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人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基于对土地的占有使用被征收人可以享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呢,很多人对此问题感到不解,这也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赔偿,补偿款是多少?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赔偿,补偿款是多少? 国家为了城区建设的需要,或者修建公路、桥梁等与公共利益有关的理由时,是可以收回共鸣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为了防止民愤,也为了其在土地被征收后能维持政策的生活水平,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赔偿呢?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我国公民现在之所以能够对土地进行使用,是因为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我们才可以放心的使用土地。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对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这一问题,不知道该则么办。所以,我们特整理了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的资料。 一、土...


·云南各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4、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5、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6、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7、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8、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