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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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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单一之债的主体双方都只有一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比较简单明了,不发生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多数人之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不仅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发生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发生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正确地区分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有利于准确地确定债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哪些情况会产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原因有以下几类: 一是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为合同之债。债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请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之债是民事主体为自己利益依自己意思自行设定的,合同之债属于意定之债。 二是侵权行为。侵权...


·投资和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单一之债的主体双方都只有一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比较简单明了,不发生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多数...


·名为委托,实为借贷,该如何认定
      1.若委托理财合同约定保底条款的情况下,委托理财的风险性和收益不确定性的特点消除,此时其与民间借贷极易产生混淆。实践中认定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情形往往具有以下的特征: (1)委托理财协议仅约定支付的金额、还款时间、本金的收益比例等内容,并未就委托理财的具体事项进行约...


·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
      情侣恋爱期间的借款,一般基于感情的培养在借款手续方面并不完善,在被告否认存在借款的情况下,就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原告提供恋爱期间的转账凭证,被告不能对转款进行合理说明并提供证据的情况下,视为被告未完成举证义务,不能单纯以恋爱期间没有完善借款手续而否认双方借款事实的存在。认定借款...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


·出借的款项来源于赃款的,出借人对该款项没有合法权利,应驳回起诉
      涉案借款来源实质是赃款,应由刑事诉讼追赃处理,债权人对案涉款项不享有合法的民事权利。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借的款项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故原审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无不当。...


·买卖房屋尚未过户即被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


·共同借款人如何划分责任?
      对债权人来说,共同借款人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 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从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 所以又称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


·民间借贷中的其他费用
      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为出借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支出,与借款人借款成本性质不同。首先,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立法本意看,该条主要目的在于当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一并约定时平衡保护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其次,从实践情况看,只有与融资成本紧密相关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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